山东一男子婚内出轨还给“小三”买房,妻子起诉,法院判了
临沂一男子瞒着妻子给“小三”买房,
还多次转钱给她,
妻子获悉后
将丈夫和“小三”一起告上法院。
近日,
法院判决被告“小三”将购房款、
大额转账55万元返还给妻子。
吴刚(化名)与刘雪(化名)是一对“80后”夫妻,这几年,两人在直播间带货人气旺、成交率高,收入是逐年水涨船高,二人消费起来也是毫不含糊。
2020年初,刘雪在核对代理商账目时,突然发现丈夫吴刚与张娥(化名)之间存在不正常经济关系,并查出吴刚竟然还曾出资45万元为张娥购买了一套楼房;再细察,还有多次给张娥微信、支付宝大额转账记录,在某平台交易记录中竟还有以张娥为收件人的各种名牌包包等贵重礼物。
刘雪将二人一起告上了法院。
2020年4月,临沂兰山法院受理此案。通过庭审调查得知,吴刚与张娥是在一次电商培训会上认识,因是同行,二人感觉共同话题较多性格也比较合得来,逐渐发展成婚外情人的关系。为了哄得张娥开心,吴刚一直频繁以奢饰品、大额转账示爱,后来在某个节日直接豪赠对方一套楼房。
本案中,吴刚与刘雪未对个人名下的财产有所约定,两人的收入所得,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权利。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吴刚赠与张娥大额财产,显然不是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其未经妻子同意赠予钱款,侵犯了刘雪的财产权益,该赠予行为应认定为无效;张娥明知吴刚有配偶而与其保持婚外情人关系并接受大额财产的赠予,不能视为善意第三人。
经过审理,兰山法院判决确认丈夫吴刚对张娥的赠予行为无效;被告张娥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妻子刘雪购房款及大额花销共计55万元及利息。
你有什么想说的?
留言区说说吧
(新时报记者殷玉国整理)